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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规则:征求意见稿设两套准入标准

2015-11-11 14:26:58 股票入门 http://rumen.southmoney.com

  创业板初现轮廓。中国证监会公布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创业板定位于成长型企业,其IPO标准在主板市场基础上作了较大幅度的降低。同时,因风险比较大,创业板对投资者也会设立必要的门槛,目前已有一些方案,尚在研究中。

  《征求意见稿》共计六章五十七条,具体包括总则、发行条件、发行程序、信息披露、监管与处罚、附则等内容。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3月31日。

  【解读1】两套准入盈利标准只需符合其一

  与之前两套草案相比,这次出台的管理办法在最受关注的准入门槛中设计了两套准入标准,只要符合其一便可。

  有统一标准的是,发行人应当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3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对于财务状况,办法规定,发行公司必须符合发行前净资产不少于2000万元;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三项条件。

  对于盈利状况,办法给出了两套标准。一是,公司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500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30%。净利润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上述两项条件符合其一便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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