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人可否在到期日出售权证?
2015-11-3 15:02:48 股票入门 http://rumen.southmoney.com
持有人可否在到期日出售权证?下面南方财富网的小编为您整理介绍持有人可否在到期日出售权证?
与股票不同,权证是一个有存续期限的投资品种,在其有限的生命周期中,有几个重要日期需要投资者格外留意,尤其是即将到期的权证,最后交易日和到期日是投资者特别需要关注的两个日期。那么,权证的到期日和最后交易日到底有什么区别呢?权证的到期日是指行权截止日,此日后该权证就退出市场,既不能交易,也不能行权,不再有任何价值。而权证的最后交易日是权证在二级市场上可进行交易的最后一天,该日之后投资者无法从市场上买进或者卖出该权证,只能选择放弃或行权。通常,为了确保在最后交易日的交易以及行权有足够的时间进行交收和过户,最后交易日一般是到期日前的倒数第六个交易日(以最后公告为准)。例如,根据公告,深发SFC2的到期日为2008年6月27日,最后交易日为2008年6月20日(星期五);南航JTP1将于2008年6月20日到期,其最后交易日为2008年6月13日(星期五)。为了提醒投资者注意这两个重要的日期,按现行规定,发行人应当在权证存续期满前至少7个工作日发布终止上市提示性公告。一般而言,投资者可从发行人的公告中得知最后交易日,也可根据到期日自行计算出最后交易日,或向相关发行人咨询。由此,投资者应明白权证到期日即是最后存续日,但并不等于最后交易日,所以持有人并不能在到期日卖出权证。南航JTP1仅剩今明两个交易日,投资者宜关注当中的风险。
既然持有人只可在最后交易日当天或之前买卖权证,那么,投资者应仔细检查持有的权证是否值得持有至到期,如果不值得,则应在到期前出售权证,尤其是存续期快结束而仍然处于价外的权证。例如,按6月11日的收市价计算,南航JTP1处于深度价外,权证价格全部为时间价值,距离到期日仅有9天。该权证行权价为7.43元,即当南方航空到期日(不含到期日)前十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的平均数低于7.43元时才有行权价值。如果投资者预计该时段南方航空股价并不会下跌至权证行权价水平或以下,则应在最后交易日前尽快抛出南航JTP1,否则,可能血本无归。此外,从日常与投资者的沟通来看,个别投资者对南航JTP1的行权比例2:1存在误解,误认为它的行权价格是14.86元(2x7.43)或者3.715元(7.43/2),有人甚至因而认为只要南方航空(600029)的价格跌至14.86元之下,南航JTP1就具有内在价值了。事实上,南航JTP1的行权比例2:1表示投资者每持有2份南航JTP1权证,可以在到期行权时拥有行权1股的权利,而行权比例并不会影响行权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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