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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配售呈现三大变化

2014-6-26 13:19:40 股票入门 http://rumen.southmoney.com

    新股配售发生哪些重大变化?新股配售有哪些变化?

  首先,最大的变化就是以后按市值申购,以前按资金申购。所谓资金申购主要考虑投资者资金量的大小,在申购上限内,只要投资者资金足额,即可申购。按市值申购即投资者持有市值不低于1万元才能参与申购,申购数量不能超过主承销商规定的申购上限,且不得超过持有市值对应的可申购额度。按照上交所新股申购办法,每1万元市值股票只能获得1个申购单位(每个申购单位1000股),而深交所发布新股申购办法,每1万元市值股票可获得2个申购单位(每个申购单位500股)。

  在新办法下,投资者申购新股应注意两方面问题:一、投资者的持股市值,按新股发行前两个交易日(T-2日)的收盘价计算,新股发行当天为T日,T-1日卖出股票资金T日可进行申购;二、投资者“持股市值”是指投资者持有的上海或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投资者持有的ETF、封闭式基金、B股股份、债券以及将来持有的优先股市值,不计入投资者用于申购新股的持有市值中。

  其次,新办法按市值申购要求“市值分市场计算、分账户申购新股、资金足额才能申购”,按照新的申购要求,投资者在申购委托之前,就必须要将申购款全额存入其在指定交易证券公司开立的资金账户,否则投资者的申购将被认定为无效,这一规定和之前“市值合并结算、账户可跨市场申购、中签后交付资金”有了很大不同。另外,应注意T-2日虽然持有深市股票市值,但若无沪市股票,T日仍不能申购沪市新发行股票,即“市值分市场计算”。

  最后,证监会强调券商拥有自主配售权,承销商有了自主配售权,有利于券商培育机构客户,也一定程度促使新股定价的合理化。保荐人会逐步开始平衡发行人和投资者利益,承担更多中介机构的角色,在报价上也自然会提高机构报价的严肃性和敏感性,在需求不变的条件下会促使发行价格走低。

     投资者可以对上述新股配售相关内容进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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